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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2024年“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的通知  新市监认函〔2024〕3号

时间:2024-05-02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佚名

  

  

  各地、州、市市场监管局,各相关认证机构:

  为贯彻落实《关于质量基础设施助力产业链供应链质量联动提升的指导意见》(国市监质发〔2024〕6号),紧扣质量强企、强链、强市(县、区)工作主线,充分发挥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助力小微企业提升质量管理水平的重要作用,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关于2023年“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工作情况的通报》(国市监认证发〔2024〕39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2024年推进“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以下简称提升行动)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重点

  (一)服务重点产业。各地市场监管局要围绕自治区36条重点产业链,结合本地优势产业发展实际,梳理产业链上下游小微企业发展状况,确定1-2条重点帮扶产业链,深入开展调研,引导产业链“链主”企业将上下游小微企业纳入共同质量管理体系,剖析挖掘质量管理和产业共性问题,破解制约链上小微企业质量提升的关键技术瓶颈,提高供应链质量水平,促进产业链上下游企业联动发展,推动先进质量理念,质量管理模式向产业链两端延伸。

  (二)建立区域试点。各地市场监管局要充分发挥产业园区、工业园区和产业集聚区的规模优势和集聚效应,围绕区域传统产业、主导产业、新兴产业和特色产业的质量难点痛点堵点问题,选树1-2个区域试点,紧密结合产业发展和企业需求,以质量认证为牵引,统筹协调政府部门、行业协会、科研院所、认证机构、龙头企业等各方力量,探索区域产业共性质量问题解决方案,全面助力区域产业质量管理水平提升。

  (三)精准帮扶企业。各地市场监管局要积极发动小微企业参与提升行动,协调认证技术机构帮助企业找准质量管理中的疑难问题,建立帮扶企业工作台账和“问题清单”;将提升行动与推进“新疆品质”“同线同标同质”等工作相结合,综合运用标准计量、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知识产权等手段,提供“一站式”服务,降低企业成本,激发企业活力。结合实际情况,帮扶不少于10家小微企业,培育2个以上提升行动典型案例。

  (四)强化培训指导。各地市场监管局要充分利用总局“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服务平台”(网址:http://xw.ccs-c.com)和“百万企业全面质量管理培训平台”(网址:https://www.zrpx.org.cn),积极开展线上线下培训活动,扩大培训覆盖面。发挥技术服务机构和行业组织以及专家优势,采用一对一指导、交流答疑等方式,免费为小微企业开展小班化、特色化培训,宣传推广先进质量管理理念,引导经营者树立质量管理意识,提升质量管理水平。

  (五)机构主动服务。各认证机构要进一步增强社会责任感,主动为小微企业提质增效和地方产业发展服务,要根据重点帮扶产业的特点,有针对性地研究和编制区域特色产业小微企业整体提升的案例;要增强公益服务意识,不断提升专业化服务能力,酌情减免认证费用,用高质量的工作成果打造口碑,树立认证行业的良好形象。倡导在自治区开展业务的相关认证机构,自觉选择1-3家小微企业开展认证质量提升,为全区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效支持。

  (六)加强宣传引导。通过新闻媒体宣传、现场宣讲、印发手册、网络在线解读等方式,开展全方位政策宣传活动,精准解读国家和地方关于开展提升行动等惠企政策措施,更好帮助企业理解掌握各项政策内容,推动提升行动常态化、多样化,吸引更多小微企业关注提升行动,扩大提升行动的知晓率和覆盖面。

  二、时间安排

  各地市场监管局要根据区局部署,积极动员发动,强化主体责任,加大推进力度,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底前)。各地市场监管局要进行统筹部署,明确工作目标,制定任务时间表、路线图,推动提升行动落细落实。选树的区域试点要根据实际,认真谋划提升工作,形成专门的工作方案,明确年度目标,协调配套支持政策,打造提升亮点。

  (二)提升服务阶段(5月—10月))。一是根据提升行动任务,深入细致开展调研,确定提升重点产业、企业及机构,形成方案,建立企业档案。二是完成行业的集中培训,组织帮扶专家分别对行业或产业相近的企业进行培训,根据不同对象、层级,针对不同的问题、特点及改进实施等进行小班化、个性化培训。三是督促提升进度,强化过程质量,完善企业质量管理运行体系,集中力量及时解决具体企业的个性化问题,化解企业面临的突出困难及矛盾,助力小微企业的规范化运行,体现提升效果。

  (三)总结评估阶段(11月)。各地市场监管局整理提升行动总体情况,完善档案材料,提炼经验做法,撰写优良案例,提出行业指南编写建议。区局在各地各机构工作开展情况的基础上,对全区提升行动工作成效进行总结评估。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提升行动。各地市场监管局要进一步认识提升行动的重要性,将提升行动与质量提升、知识产权工作相结合,主动向地方政府汇报请示,积极协调争取有关政策和资金支持,加强与相关主管部门、行业协会沟通协商,凝聚多方合力,为中小企业发展提供良好环境。

  (二)积极开展宣传报道。各地市场监管局和认证机构要加强与主流媒体的互动,主动运用新媒体,积极宣传在提升行动中取得的成绩,充分发挥企业现身说法、情景示范的作用,以点带面,不断扩大提升行动的影响力和覆盖面。

  (三)务求取得提升实效。小微企业数量众多,在质量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千差万别,提升行动要以实用有效、解决问题为原则。各地市场监管局要充分调动技术专家力量,协力解决提升行动中的问题困难,推进提升行动见实效,并积极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案例。

  (四)加强信息报送力度。各地市场监管局要加大信息报送力度,积极向区局及相关媒体报送提升行动信息。并于2024年6月15日和11月30日前,分阶段上报提升行动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发送至xjscjdglj_rjc@xjaic.gov.cn

  

  联 系 人: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处  马登财

  联系电话:0991-2312614       

   

   

  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26日

  

  


原文链接:http://scjgj.xinjiang.gov.cn/xjaic/tzgg/202404/9ab390b17e9b4ac093e751302d6d654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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